为加强人才跟踪管理,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人才〔2019〕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企业名单评定
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企业名单遴选范围是:
(一)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4A级旅行社、四星级以上饭店,市级文化创意和森林康养等文旅康养主导产业重点企业;
企业名单每年一定,由各县(市、区)文旅局、林业局于每年3月15日前统一填报《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1)后分别报送至市文旅局、林业局,由市文旅局、林业局分别汇总、审核、公示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公布。
二、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人才考核办法
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人才需符合《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委人才〔2020〕1号)中人才标准要求,并与我市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的,能够带动产业发展和人气集聚的高层次人才和实用新型人才。产业人才在三明服务期间,实施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考核标准
1.带动收入增长(40分):推进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企业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较大,所在服务单位年度主营业收入和税收分别同比增长10%得基本分20分,此外每分别增长1个点加1分,封顶40分。
2.带动品牌建设(20分):带动形成区域标志性产品,引进人才本人或所在服务单位获得1项县(处)级品牌或荣誉称号得5分、地(厅)级品牌或荣誉称号得10分、省(部)级品牌或荣誉称号得15分、国家级品牌或荣誉称号得20分。
3.带动服务创新(10分):积极推进所在服务单位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能力,企业游客量增长10%得基本分5分,此外每增长2个点加1分,封顶10分。
4.带动项目投资(20分):引进重大文旅康养产业项目,年内实际到资1000万元得10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封顶20分。
5.带动产品开发(10分):推动运用互联网+文旅康养主导产业,带动创意文化、智慧旅游、智慧养生、森林康养品牌论证、特色森林康养产品或项目研发、开发,引进人才本人或所在服务单位每开发1项新产品(品牌)或项目得5分,封顶10分。
(二)一票否决事项
1.因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2.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3.所在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并作为直接责任人;
4.被移出三明市人才库。
三、其他事项
年度考核一年一评,由产业人才及所服务企业提供《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及必要的佐证材料,按照行业企业归口由所在县(市、区)文旅局、林业局进行核实、初评并报市文旅局、林业局总评。
总评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合格及以上企业的人才,按《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人才〔2019〕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企业名单汇总表;
2.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人才年度考核表。
附件1 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企业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2 文旅康养产业人才年度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