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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工业主导产业人才考核办法(试行)

    2020-03-27

    为加强人才跟踪管理,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人才〔2019〕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工业主导产业企业名单评定

    (一)钢铁与装备制造产业企业名单遴选范围

    1.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2.行业类别属于钢铁、汽车、机械及铸造产业;

    3.企业为钢铁与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新增长点企业,或属于市政府、县(市、区)政府重点扶持的“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企业。

    (二)新材料产业企业名单遴选范围

    1.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2.行业类别属于石墨及石墨烯、氟新材料、稀土新能源材料产业;

    3.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虽未入规但属于市政府、县(市、区)政府重点扶持的“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企业。

    企业名单每年一定,由各县(市、区)工信局于每年3月15日前统一填报《工业主导产业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汇总、审核、公示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公布。

    二、工业主导产业引进人才考核办法

    工业主导产业引进人才需符合《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明委人才〔2019〕2号)中人才标准要求,并与我市工业主导产业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产业人才在三明服务期间,实施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企业经济指标(50分)

    1.主营业务收入(20分):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并纳入统计部门统计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得基础分10分;同比每增长1个百分点增加1分,增长封顶10分;统计未入规企业首次入规,增加5分。此项合计封顶20分。

    2.上缴税收(20分):实现并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3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5分;同比每增长1个百分点增加1分,增长封顶15分。

    3.固定资产投资(10分):年度实际投资并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100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5分;同比每增长2个百分点增加1分,增长封顶5分。

    (二)提质增效指标(50分)

    1.企业研发投入(15分):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或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得基础分5分;同比每增长1个百分点增加1分,增长封顶10分。

    2.新产品开发(15分):产业人才本人或所服务的企业取得专利认证,或开发一件新产品得5分,封顶15分。

    3.荣誉称号认定(20分):产业人才本人或所服务的企业获评一项县(处)级荣誉称号得3分、市(厅)级荣誉称号得5分、省(部)级荣誉称号得10分、国家级荣誉称号得15分,此项封顶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因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2.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3.所在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并作为直接责任人;

    4.被移出三明市人才库。

    三、其他事项

    年度考核一年一评,由产业人才及所服务企业提供《工业主导产业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及必要的佐证材料,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信局进行核实、初评并报市工信局总评。

    总评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考评合格及以上的企业引进的人才,按《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人才〔2019〕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工业主导产业企业名单汇总表;

          2.工业主导产业人才年度考核表。


    附件1 工业主导产业企业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2 工业主导产业人才年度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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