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培育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拔培养更多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技能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一)重点产业链:家具制作、珠宝加工、手工木工、工艺品雕刻工、缝纫工、鞋类设计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化学检验员、油漆工、电工、汽车维修工、车工、钳工、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砌筑工、钢筋工、营销员、广告设计师、装饰美工、家政服务员、美容师、餐厅服务员、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指导师、健康管理师、会展设计师、视觉传达设计人员、人工智能训练师、供应链管理师、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等。
(二)省级竞赛项目(莆田市选拔赛):公路养护工、工程测量员、轨道交通信号工(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主办),园林绿化工、钢筋工、防水工(省住建厅牵头主办),公墓管理员、遗体火化师、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省民政厅牵头主办),动物疫病防治员、农机驾驶操作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主办),农业技术员(省海洋渔业局牵头主办),保育师、继电保护员(省总工会牵头主办),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省通管局牵头主办),信息安全测试员(省网信办牵头主办),插花花艺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美甲师(省残联牵头主办),纺纱工、制鞋工(省工信厅牵头主办),洗衣师、皮革护理师、保健按摩师(省商务厅牵头主办),高炉运转工(省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主办),无人机驾驶员(省电力公司牵头主办),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牵头主办),社群健康助理员(省教育厅牵头主办),气象观测工程技术人员(省气象局牵头主办),行政执法员(省市监局牵头主办)。
(三)其他职业工种:各地各部门根据产业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的竞赛项目,竞赛选手获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工种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设置为依据,并按照人社部竞赛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赛类别
(一)市级一类竞赛是指由市人社局主办或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需有4队以上(含4队,以县区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职业工种的参赛人数一般为30-50人;竞赛应执行高级工标准。
(二)市级二类竞赛是指由市人社局主办或或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需有3队以上(含3队,以县区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职业工种的参赛人数一般为30-40人;竞赛应执行中级工标准。
(三)县区级竞赛是指由县区级人社局主办或由县区级人社局会同县区级以上有关部门共同主办的,需有10家以上(含10家)单位参赛,每个职业工种的参赛人数一般为30—40人;竞赛应执行中级工标准。
三、申报对象
政府行业部门,职业院校,企业(或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行业协会,技能大师工作室(可单独承办或几个工作室联合承办),工业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等单位(组织)均可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竞赛活动相关费用由承办单位自筹;
(三)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四)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五)有完善的竞赛实施方案、竞赛规则、评分方法和标准;
(六)具有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检测仪器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等保障措施;
(七)承办竞赛的职业工种应为竞赛承办单位的主营(主责、教学)的职业工种。
五、申报流程
技能竞赛实行计划申报、审核发布和赛前备案制度。
(一)计划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5月20日前向市人社局提交完整的书面及电子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度“莆田工匠”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竞赛组织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主办、承办单位公章,电子材料需包括Word版本和PDF版本。
(二)审核发布。市人社局在组织对各单位申报的竞赛计划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年度竞赛计划,并向社会发布。
(三)赛前备案。各竞赛主承办单位应于竞赛启动前1个月,向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竞赛活动所需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等情况简介和竞赛方案。
六、支持政策
经市人社局同意列入竞赛计划的竞赛项目,竞赛过程符合规定、规范有序的,给予政策支持。
(一)对在市级一类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选手,由市人社局授予“莆田市技术能手”称号。对在市级二类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选手,可向市人社局申报“莆田市技术能手”称号。
(二)对市级一类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技师。
(三)对按照中级工标准举行竞赛的市级二类竞赛或县(区)级一类竞赛,获得个人赛决赛第1名的选手,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工,已具备高级工的,可认定为技师等级。
(四)对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竞赛选手,可晋级相应的高级工或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并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对技能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优胜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竞赛成绩合格的选手才可以享受上述奖励和获证等政策。同一职业工种通过竞赛获取证书的,每两年只能晋级一次(国赛、省赛优秀选手不受此项限制)。
联系人:彭艳艳,联系电话:2686661
电子信箱:410241525@qq.com(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930号金保大楼附属楼4层
附件:1.2024年度“莆田工匠”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申报表
2.竞赛组织实施方案(模板)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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