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办)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
本次招聘行政辅助劳务派遣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和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30周岁,男女不限;
6.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能用闽南语流利对话;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经济学专业大类。能适应轮班值班要求。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下午五点止。
(二)报名地点: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17号2楼,新浦路家世界建材城对面),国庆节假期不上班。联系人:小陆,联系电话:0596-2918790。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正反面);
3.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近期个人一寸免冠彩照1张(白底);
5.个人简历2份。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招聘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则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10人以上则先进行笔试,取前3名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的第一名拟录用。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按地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本人送至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小陆处。不在通知中的几所医院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或生理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区委办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六、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海峡人才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试用期内不合格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面试、体检、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区委办提出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参照区委办现有劳务派遣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接收并及时回复信息。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委办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需粘贴电子照片)
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芗城分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