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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公告(2024年度第三批)

    2024-06-25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建议如下:

    一、招聘人数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漳州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从社会招聘6名辅助管理人员。

    二、岗位说明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漳州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到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从事辅助管理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5. 其他单位在职人员要报名应聘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上岗前,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01岗:招聘名额5名,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51日至2006430日期间出生),身高要求160CM以上,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名。

    2.02岗:招聘名额1名,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51日至2006430日期间出生),身高要求168CM以上,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名。

    )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5.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管理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26日-7月2日(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大楼610室

    报名联系人:原炜,电话:1525986163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A4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填写《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政审表》(见附件、需自行到相关户籍派出所签字盖章)

    4)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5)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结合自身特长及工作经历一并提供财务会计、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熟悉领域相关资料(如:采购业务项目资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

    报名人数如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库,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后通过工作联系群通知,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如该岗位有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该岗位没有笔试环节,则全员进入面试。

    2. 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后通过工作联系群通知,面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2比例(小数点向上取整)确定人员进行体检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公司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80%计发。试用期满,由个人提出转正申请,经部门考核合格的,依法与劳务派遣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就业的,办理聘用手续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面试和体检结果半年有效,期间如果有不合格或中途离职的聘用人员,可按照面试成绩顺序替补聘用。

    五、待遇保障

    具体工资包含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一般按照最低基本保障缴纳),转正后全年应发工资总额约65000元,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辅助管理人员也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625日




    附件:1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辅助人员报名表

    2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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