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6/20 10:56:28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监管、提高培训质量,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线上职业培训的质量。各地人社部门要立足“提技能、促就业、增收入”导向,坚持“规范、提质”目标,不断提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杜绝低效、无效和虚假培训。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含平潭)确认的线上培训平台(机构),要确保线上培训数字资源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和国家职业培训课程规范等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严格把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数量和质量,对接市场需求和劳动者需要,提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更好满足劳动者和企业需求。
二、进一步做好线上培训平台与管理平台对接工作。各级人社部门已确认的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应于9月30日前实现与福建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的对接(接口标准附后),接受管理平台的监管,确保培训过程相关数据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定,未实现对接的平台将不再开展补贴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试点平台(职技联盟平台)与其他各级人社部门确认的培训平台(机构)均可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和使用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供各地人社部门和培训单位在开展培训时选择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平台管理服务功能。福建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将完善技术规范,与各级人社部门确认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做好对接服务,并适时升级管理平台功能,增设培训对象评价功能板块,不断完善线上平台管理服务措施,各地要积极配合,共同提高线上培训效能和平台体验感。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过程监督管理。各地人社部门要按照从严从优原则,加强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开展培训数据分析和效果评估,建立健全动态调整优化机制。要严格监管线上培训过程,确保培训的真实性。对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通过作弊软件或代替参加培训等违规情形的班级,不予核拨培训补贴,对已拨付的资金予以全部追缴。对以虚假线上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机构、培训平台及个人须依法依纪严惩。
联 系 人:黄泽辉、何春芳
联系电话:0591-87672864、87677593、87674286
附件: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线上课程监管接口文档
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线上课程监管接口文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