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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鼓楼区广大企业家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1/17 11:24:57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们:

    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力以赴实现一季度“开门稳”,福州市出台了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政策。希望广大企业家行动起来,春节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稳工增产,避免企业招工难、用工难、员工返岗难。

    在此,我们将积极落实以下六项措施,努力回应企业期盼,多措并举,强化人力资源供给,全力保障企业开工火力足。

    一是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市工信局列为福州市扶引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业企业,其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不低于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90%(含90%),按每人300元标准和该企业春节当月(2023年1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非福州籍职工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二是首次来榕就业岗位补贴。对首次来榕就业、省内在榕新就业人员(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在榕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三是支持共享用工。鼓励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盘活本地劳动力资源,2023年春节期间(指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各类用工调剂平台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安排员工到接收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企业奖补。

    四是支持为企业招工引工。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在春节期间(指1月1日至2月28日)为重点企业(指榕委办〔2017〕10号文所列企业,以及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企业奖补。对职业(技工)院校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

    五是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23年春节期间(指1月1日至2月28日),鼓励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六是延长一次性扩岗补助受理期限。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限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在服务企业的道路上,人社部门责无旁贷,始终与企业同声相伴,同舟共济!最后,衷心祝愿全区广大企业蓬勃发展,日行千里!祝愿全区企业家朋友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皆得所愿!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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