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三期招聘广告
一、招聘机构及机构简介
招聘机构: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适应我市社会经济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障运行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平稳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一并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共同承办。
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二家保险公司为承办好政府委托业务,经与市卫计委共同商议成立的独立的服务机构,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服务工作,是在莆田市卫计委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根据业务需要急需聘用各种岗位人员。
1.基本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知识;
(4)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但必须经上级审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签约:
(1)有不良嗜好或犯罪记录;
(2)从业期间有不良记录、不道德从业行为或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代理关系;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资格要求(10人)
岗位 |
资格要求 |
需求人数 |
乡镇服务专员 |
1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医学相关专业; |
6名 |
驻院代表岗 |
1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医学相关专业; |
4名 |
备注:乡镇服务专员:是指服务中心派驻各乡镇的服务工作人员,在指定区域为参合人员提供高品质、标准化的补偿、咨询服务。
四、工作地点:
白沙、北高、埭头、东庄、江口、秀屿
五、薪酬福利
应聘人员,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录用后,中心将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按照不同岗位、职责、德才表现,评聘等级,并享受相应行政事业单位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五险一金)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六、其他事项
1.有意者请于2016年7月7日前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单位邮箱。内容包括: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驾驶证及近期一寸及四寸免冠彩照等相关资料各一份(邮件主题附上自己的名字)。
报名截止日期:2016.07.07,请大家抓紧时间,切勿错过报名时间。
2.应聘流程:应聘电子投档——资格初选——笔试——面试——体检——录用。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南大道665号
电话:0594-6701005联系手机:17759811968
邮 编:351100
联系人: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