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万元!第二届“创翼莆田”创业创新大赛等您来报名→

    2025-03-14

    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17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莆惠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莆人社文〔2025〕15号)要求,我市拟举办第二届“创翼莆田”创业创新大赛,进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暨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二届“创翼莆田”创业创新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三、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包括下列群体:
      1.在莆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在莆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3.在莆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
      4.毕业五年内在莆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5.毕业五年内在莆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毕业五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上述群体包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院校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二)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

      (三)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四)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五)往年未获得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的申报人及项目(往年仅获市级资助的可申报参评省级资助,但不再重复享受市级资助)。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一)申报人身份证(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实体资格证照。
      
      (三)学历相关材料
      1.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境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申报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在校学籍信息查询报告;
      5.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报告。 

      (四)申报人出资材料
      1.公司、合伙企业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备案的章程;
      3.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五)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自2022年1月1日起至申报日变更情况及原因说明,格式:X年X月X日-X年X月X日,法人由XX变更为XX,变更原因:XXX。无变更情况的申明无变更)。

      (六)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大赛流程

    (一)网上申报(即日起-4月2日17:00)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就业网”(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创业省级资助项目”,选择“个人办事大厅”,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91-87540939。


      (二)资格审核(4月25日前)
      资格审核由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在4月25日前负责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附件1)进行申诉。5月10日前,对符合资助项目申报条件的,安排工作人员对项目申报资格、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和纸质材料(附件2)须于5月10日前寄送至市人社局。

      (三)市级大赛(6月13日前)
      市级大赛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比赛形式为现场路演结合书面评审。项目答辩人须是申报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推荐省赛(6月20日前)
      市人社局根据省里下达的指标数和市级大赛情况,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省级资助项目评审现场答辩活动,并邀请创业导师指导参赛选手进行答辩PPT辅导。


    六、奖励扶持

    1.大赛产生创翼一等奖2名、创翼二等奖3名、创翼三等奖5名、创翼优胜奖若干名,获得创翼一等奖的同时授予莆田市“创翼之星”奖,对获得创翼奖项的给予获奖证书、奖牌。


      2.对符合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的,按10、8、5、3万元4个等级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对入选省级资助项目的,市级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予以1:1配套补助。

      3.往届获得过市级项目资助的,不纳入市级创业资助范围;获得过往届省级项目资助的,按规定不推荐参加省级资助评审;获得省级项目资助且往届获得过市级项目资助的,配套资助资金按照差额补助的原则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莆田市高级技工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创业孵化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宣传发动,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落地落实见效。


      (二)做好项目申报。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莆田市高级技工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创业孵化基地要广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生工作群等渠道,加大对“创翼莆田”创业创新大赛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成长性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项目积极参与,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强典型宣传。今年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广泛开展创业促进就业宣传,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选树一批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翼莆田”创业创新大赛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各县(区、管委会)第二届“创翼莆田”创业创新大赛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docx

    2、第二届“创翼莆田”创业创新大赛申报项目材料.docx

    3、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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