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一次性创业补贴问答

    2025-03-10

    一、哪类对象可以申请补贴?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二、补助基本条件是什么?

    1、首次在荔城区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体、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

    3、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至少三个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在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体、网店)期间,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 补贴标准是多少?

    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

    3、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含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及创业注册日前3年内在户籍地外办理的居住证或社保证明或务工经所得税证明(三选一)原件及复印件;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户口本 复印件(含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及证明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相关材料。

    4、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仍在运行状态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个体户、网店需加盖个人签章捺印。

    五、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在荔城区注册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可向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594-6701908,咨询办理地址: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599号荔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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